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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擊步槍,指在普通步槍中挑選或專門設計制造,射擊精度高、距離遠、可靠性好的專用步槍。軍事上主要用於射擊對方的重要目標(如指揮人員、車輛駕駛員、機槍手等)。 狙擊步槍的結構與普通步槍基本一致,區別在狙擊步槍多裝有精確瞄準用的瞄準鏡;槍管經過特別加工,精度非常高;射擊時多以半自動方式或手動單發射擊。 中文名 狙擊步槍 外文名 sniping rifle 用 途 射擊對方的重要目標 類型 非自動和半自動 著名槍支 英國L42A1式 美國M21式 著名狙擊手 馬蒂亞斯·海岑諾爾 一種用於殺傷近距離重要單個有生目標的高精度步槍。通常配有光學瞄準鏡或夜視瞄準具,狙擊手可在600~1000m內殺傷重要單個有生目標。它有非自動和半自動兩大類型。各國現裝備的狙擊步槍多是半自動的,主要發射大威力步槍彈和特制的高精度槍彈,也有少數國家開發了5.56mm狙擊步槍和12.7mm遠程狙擊步槍,如美國的巴雷特M95式12.7mm狙擊步槍。狙擊步槍的零部件通常是精心制作的,也有從普通步槍中精選出來的。狙擊步槍配有4~8倍固定或可變倍率光學瞄準鏡。全槍質量4.5~6kg,采用10~20發彈匣,有舒適貼腮板和握把裝置,有的還有兩腳架。因此,遠距離精度好,但造價也高。比較著名的軍用狙擊步槍有英國L42A1式、美國M21式、前蘇聯德拉貢諾夫свД7.62mm狙擊步槍等。 狙擊步槍的結構與普通步槍基本一致,區別在於槍管長,射程遠,並多配有用於精確瞄準的瞄準鏡;槍管經過特別加工;射擊時多以半自動方式或手動單發射擊。狙擊步槍的學名叫“高精度戰術步槍”,最初的狙擊步槍並非專門制造,而是在普通步槍中挑選精度相對較高的作為狙擊槍使用,並且最早的狙擊步槍沒有光學和其它輔助瞄準器具。普通步槍的射程一般在400米以內,而狙擊步槍的射程一般在800米以上。狙擊步槍以其特別高的射擊精度,被人稱為“一槍奪命”的武器。以往狙擊步槍主要用於殲滅重要的生命目標。 以精密的角度來看,所謂的狙擊步槍得符合下列四大條件: 使用性:狙擊槍得提供射手一致的握持與操作行為,即射手無須另行幅度較大或復雜的肢體動作進行武器的操作,甚至槍機與扳機的操作亦同。 精密性:狙擊槍上各部位的零件不得復雜或因為射擊所造成的後座力而松動;可移動的組件部位亦然;然而狙擊槍上的常態性固定組件與活動式組件之交互作用設計為各家槍廠之獨到見解,全然無固定模式可供規範之。 協調性:由於射擊為一物理性變化現象之產生(彈藥燃燒為化學性變化現象),例如槍管產生震動,該震動得與以縮減程度,不得影響射擊瞄準(自發射第一發子彈以後)之準確度,亦不得影響內彈道與外彈道(internal ballistics&external ballistics)之穩定。一般而言諧波效應與槍管長度之平方成正比(the harmonic effects are proportional to the square of the barrel length),但是此推算法則不適用於手槍。 彈藥推力:狙擊槍的彈藥得專業化與專用化,其火藥的純度不得有不足,或裝藥量不足,甚至彈頭合金比例不良的情形,如果使用一般彈藥反而會造成彈頭初速或射程下降、抗風偏幹擾能力不足、彈道偏轉,以及殺傷力遽降。 為了降低光線對於肉眼的幹擾,以及增加更高的精準度,狙擊槍均配屬瞄準鏡(telescopic sight);狙擊槍彈藥采用中央式底火彈藥(centrefire),以此滿足對於彈藥燃燒效率與彈頭威力的要求(凸緣式"Rimfire"彈藥無法用在步槍彈藥規格肇因其凸緣無法承受彈藥燃燒爆炸的高壓而容易發生彈殼斷裂的情形)。 因此在符合以上的要求條件下,一把精密型高準確度的步槍才得以稱為狙擊槍;其使用目的為: 破壞物資為主,擊斃敵方人員為輔;具備強大物資破壞能力者稱為反器材步槍;其部署以戰術為主,但是能夠發生戰略性效用;亦即擊斃敵方指揮人員得以阻卻敵方行動;若擊斃敵方交通載具操作人員得以幹擾或退卻敵方行動;若擊斃敵方通訊人員、自動武器操作人員或重型武器操作人員得大幅降低敵方戰力;或者擊斃敵方狙擊手以提升部隊士氣加強區域安全性。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